本报讯 今天上午,市残联正式发布《北京市残疾人生活补助办法》,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和未享受低保待遇的城乡失业且无稳定收入的劳动年龄段内的残疾人将享受每月100元的生活补助。
市残联教育就业部朱建民主任介绍,《办法》将面向两大类残疾人,一类是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含享受民政部门城市重残人生活补助的残疾人),一类是未享受低保待遇的、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在劳动年龄阶段的残疾人,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5周岁(不含在校生)。
《办法》实施后,本市将有10.99万残疾人享受到生活补助,残疾人生活补助金将达2.15亿元。1998年以来,市残联相继出台四项针对城乡残疾人的补助政策,使6.9万多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一定改善和保障。新《办法》的出台,将有4万原来不享受救助的残疾人获得救助,而且补贴标准也比原来的政策有相应的提高。
低保残疾人每月可领768元
根据民政部门相关政策,明年1月1日起,城乡低保户的低保金都大幅度上调,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也同样享受低保金上调待遇。以城镇低保重度残疾人为例,每月可领到低保金480元,外加1.1的重残救助系数即48元,40元的粮油困难补助,100元的市残联低保补助和100元助残券,一共每月可获得768元补助。
当月申请次月领取
残疾人持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簿、低保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失业证明及3张1寸同版彩色证件照,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残联提出申请。经15日审核和7天的公示,区残联7日内进行审批,获批后残疾人可在申请之日的次月通过银行领取。此外,补助金实行半年审核制度。叶晓彦J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