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聋儿康复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湖北省聋儿康复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
目 录
一、湖北省聋儿康复中心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二、湖北省聋儿康复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湖北省聋儿康复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说明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表和说明
五、名词解释
湖北省聋儿康复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
一、湖北省聋儿康复中心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中心始建于1987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湖北省聋儿康复中心”(以下简称“康复中心”),隶属于湖北省民政厅,是一所非营利性的社会福利事业机构,为湖北省民政厅直属二级预算单位(公益一类)。
康复中心的主要职责为:
- 服务残疾儿童,为残疾儿童提供教育和康复服务;
- 听力障碍、言语障碍、智力障碍等残疾儿童的医疗康复、教育康复和科研活动。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我中心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与2019年一致,仍为1个。现中心内设人事科、财务科、办公室、语训部、脑功能康复部及听力部6个部门。
二、湖北省聋儿康复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表
省聋儿康复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表(公开01-09表)详见附件1。
三、湖北省聋儿康复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我中心决算收入总额为1,018.62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了23.94万元,降幅为2.3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单位当年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均出现明显下降所致。2020年度支出总额为1,055.97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了21.33万元,降幅为1.9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心响应政府号召,大力压缩了一般性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我中心决算财政拨款收入为926.75万元,比年初预算的942.08万元减少了15.33万元,降幅为1.63%,其中本年收入926.75万元,比年初预算942.08万元减少15.33万元,降幅1.63%。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3.06万元,比年初预算602.08万元增加0.98万元,增幅为0.16%。收入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按照惯例,财政为我中心调增了1笔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指标,属省直单位公费医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24.67万元,比年初预算340万元减少15.33万元,降幅为4.5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上述资金均属于当年福彩公益金项目(政府采购类)结项后的经费剩余指标,按照财政对“常年性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年底由财政部门直接收回。
2020年我中心决算财政拨款支出为926.75万元,比年初预算的942.08万元减少了15.33万元,降幅为1.63%,其中本年支出926.75万元,比年初预算的942.08万元减少了15.33万元,降幅为1.63%。本年收入中基本支出602.08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其中人员经费592.08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公用经费1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项目支出324.67万元,比年初预算的340.00万元减少了15.33万元,降幅为4.5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上述资金均属于当年福彩公益金项目(政府采购类)结项后的经费剩余指标,按照财政对“常年性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年底由财政部门直接收回。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近年来,我中心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均未申请使用财政拨款资金用于安排“三公”方面的支出,故此处“三公”经费的决算数为0.0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与上年度保持一致。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与上年度保持一致。
2.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度保持一致,与年初预算一致。截止2020年底,我中心实有在编公务车辆合计3台,与2019年保持一致。
3.公务接待费共0.00万元,与上年一致,与年初预算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我中心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此处不做专门汇报。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据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系统显示,2020年我中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为123.3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120.31万元、其他资金预算3.00万元。年末实际发生的政府采购支出为121.59万元,按类别划分为:货物类6.16万元、工程类102.74万元、服务类12.69万元。当年授予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120.5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120.59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我中心共有在编公务用车3辆,包括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及其他用车(残儿教学保障车辆)3辆。
(七)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依规组织人员对2020年度预算整体和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进行全面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其中:省本级项目1个、预算资金340.00万元。
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我中心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基本完成,项目绩效目标基本达成。我中心在严格执行人大批复预算的同时,所有部门均把规范、高效使用财政资金视为己任。鉴于中心是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我们无法利用政府投入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但政府的大力投入却让我们帮扶了更多的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正是由于类似我中心这样的社会福利机构直面残障弱势群体,并对他们进行系统的康复教学和个体训练,才能够尽早促成他们回归主流社会,让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庭感受到来自党和政府的关爱。
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表和说明
(一)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表。
单位:万元

(二)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说明。
我中心不涉及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故此处不进行专门报告。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收入: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本部门使用的政府性基金全部为福利彩票公益金。
(八)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附件:1.湖北省聋儿康复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公开01-09表)
2.2020年度湖北省聋儿康复中心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
3.2020年度湖北省聋儿康复中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
湖北省聋儿康复中心
2021年9月10日